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等23个单位的代表134人。
这次会议一致通过《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等文件,选出了以毛泽东为主任的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了六个小组,分别完成以下任务: 拟定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共同纲领及宣言;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
1949年9月21日下午7时,毛泽东等来到中南海怀仁堂,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毛泽东致开幕词。他激情豪迈地说:“诸位代表先生们,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的大团结。
9月29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一部中国人民的临时宪法。9月30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周恩来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当夜幕将要降临时,毛泽东和政协全体代表一起来到天安门广场,为人民英雄纪念碑举行隆重的奠基典礼。这一夜,毛泽东彻夜未眠。第二天黎明,他将迎来中国历史上一个新时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