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时代(39):壮年前期(30)


渡过卢比孔河之前

卢比孔河

两年前,即公元前52年,元老院派的米罗与平民派的克劳狄乌斯两派武力冲突不断,并且在米罗杀害克劳狄乌斯时达到了最高潮。随着“一人执政官”庞培的就任,他结束了这种无政府状态。他过去的声望,以及那些他曾经的部下在领取土地之后对平民形成的无言的压力,对平息由平民代言人克劳狄乌斯的被杀所引起的民众狂怒,是有相当助益的。

恺撒也同意这是解决现状的良方,由于高卢的韦桑热托里克斯集结诸部族对抗罗马军,恺撒就安心地离开了北意行省前去高卢。但是,当恺撒展开与对手韦桑热托里克斯在高卢的战役时,在首都罗马,元老院派和庞培也开始越走越近了。

首先是将特例的“一人执政官”的现状,提早改回常设的两人执政官制度。 第二位执政官由庞培再婚妻子的父亲--梅特鲁斯·西庇阿就任。梅特鲁斯·西庇阿本是出身名门望族的元老院议员,因此对元老院派而言是再好不过的人选。但是,这件事对“恺撒派“而言,反映出”三头政治“中的盟友庞培开始转向元老院派了。

以打倒“三头联盟”为目标的元老院派,现在图谋离间恺撒与庞培,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策略。而他们想争取的,不是恺撒而是庞培,这也是相当明智的选择。因为实现“三头联盟”想法的恺撒,想改革由元老院所主导的寡头政体的意图甚为明确。

凯撒与庞培

元老院派之所以执著于拉拢庞培,原因之一是希望能够孤立恺撒,原因之二为利用庞培的声望,在元老院派中,缺少令一般市民热衷的魅力型领导者。 对元老院派而言,借助庞培来得到市民的支持是必要的, 而且,不具政治野心的庞培,并不是一个危险人物。

得到庞培为助力的元老院派,先是策划在公元前51年的两位执政官选举,希望皆为己方所独占。但是此事只成功了一半。马尔凯鲁斯当选了,但小加图落选了。而恺撒派则无一人当选,次于马尔凯鲁斯当选的是中间派的法学家鲁弗斯。因此,元老院派的反恺撒攻势明显增强了。

恺撒首度就任执政官是在公元前59年。如果是在公元前48年第二次担任执政官,也就是相隔10年再当选执政官,也还未违反在当时依然有效的“苏拉法”。恺撒依照常例,期望参选合法期间内所设置的执政官选举。公元前49年的那场选举他也很有希望当选,但是那需要在公元前50年的夏季选举中集中火力出击,如此一来,就没有充分的时间来处理战后事宜了。

但是,即使是公元前48年的执政官选举也是在前一年的夏天举行,况且依照惯例,候选登记必须由候选人本人到罗马市内卡匹托尔山上的国家公文书馆提交候选登记书。如果想遵守这个规定,恺撒就需要在公元前49年的夏季以前,就要为高卢战绩举行一个场凯旋仪式。

罗马卡匹托尔山

因为凯旋仪式是为拥有军团最高指挥权的前执政官举行,在身为前执政官、行省总督时,如果没有举行凯旋仪式,就无法进入首都城内,这是罗马的法规。如果他在凯旋仪式结束后,自己一人返回罗马城内提交候选人登记书,就不会违反罗马法规与惯例。

但是,决定后继者人选的是元老院,而元老院又唯元老院马首是瞻。这样的话,提早决定后继者的可能性颇高。恺撒的任期较可能公元前50年底结束。但是在那样的情况下,通常要暂时解散手下的军团,相约于凯旋仪式式时再会。

凯撒如果想参选公元前48年的执政官,他的旧属们或许会一举投下支持他的票而使他当选。不过即使如此,他也不得不当上6个月的“光杆司令“。而看准凯撒将恢复为“光杆司令”的元老院派,必定会展开一场法律斗争。因为在罗马有禁止告发公职人员的规定,也因此有很多公职人员在卸下行省总督职位回首都时, 遭到被告发的命运。

因此,失去公职这个盾牌的凯撒,必定会被告发的炮火集中猛烈地攻击。而在审判结果尚未明朗以前,元老院大可以以此为借口,不接受他的候选登记。 当然,恺撒在这方面也作了某些应对。恺撒派将多数护民官的提案立法化,对恺撒特别通过了允许他不在罗马也能提交候选登记书的法律,也就是本人无须至罗马提出登记,由代理人提出就可以了。

凯撒塑像

在北非与努米底亚王朱古达战斗、无法归国的马略,也有非本人所提出的候选登记受承认的先例。恺撒自然也可以用高卢战役正在进行为理由。但是,这个理由在高卢战役结束、行省总督任期将满的公元前49年以后,是否能继续得到承认就很难保证了。

先是公元前52年,庞培努力完成了以立案形式提出的《行政官法》。这项法律中再次要求候选人有亲自至首都登记的义务。此法是庞培在获悉格尔戈维的恺撒军撤退时所提出来的。突击敌人,利用敌人势弱时加以阻击是正确的,不过,这似乎也太早了。

三个月后,阿莱夏的罗马军反败为胜的消息传来,后世的历史学家一致评价阿莱夏攻防战才是决定不列颠与高卢历史的战争,当时的罗马一般市民,也同样正确掌握了这次胜仗的意义,他们觉悟到长期的高卢战役就要结束了。在狂热的民众面前,元老院决议为了向神表达谢意,举行20天的谢神祭,以报偿恺撒的功绩。

《行政官法》也不得不针对凯撒外加一条修正条款, 将他列为特例,修正条款的提案人为庞培。恺撒利用这个机会,要求将自己的任期延至公元前49年底,理由是战后处理工作需要充分的时间,而真正的用意则是他认为自已所受的特别待遇可能会被取消。如果能将任期延至公元前49年底,在公元49年夏季的执政官选举中就不会面临“光杆司令”的危险了。

元老院派认为拒绝恺撒延长任期的要求,是违逆市民情感的举动,因此没有立刻对恺撒的要求作出答复,而是采取了拖延战术。反恺撒的第二支箭--《庞培行省总督法》,在公元前51年被推出了,此法虽然已于前一年年底由元老院通过了,但公元前51年,能够获得较多选票的庞培以提案的形式在公民大会中提出来了。

庞培像

在《庞培行省总督法》中,规定即使拥有成为行省总督权力的前执政官与前法务官,也必须在担任执政官或法务官五年后才能实际赴任。此法一成立,使得有执政官或法务官经验、但无行省职务经验的人,被排除于行省总督之外。

行省的赴任是在获得权力五年以后。公元前52年担任执政官的庞培,在公元前51年时,不得不退任两西班牙的行省总督。与任职高卢三行省总督的恺撒相比,庞培的卸任当然呈现了军事力量关系的不平等。因为恺撒保持了他的军事力量,而庞培却无军事力量。

因此元老院派议决了将庞培的两西班牙行省总督任期再延长5年,这种做法也相当巧妙。 如果由公元前52年底为任期开始的时间,庞培的任期终了就是公元前47年底。如此一来,即使迫于市民对恺撒的爱戴,不得不接受恺撒将任期延至公元前49年年底时,庞培的住期也还比恺撒晚两年才结束。

因此,两人间的实力关系一变而对恺撒较为不利。不能忘记的是,罗马中拥有绝对指挥权、率军权限的是行省总督。因此,行省总督的任期结束,就意味着军事力量的解除。一心希望打倒恺撒的元老院派,期望在军事力量等各方面都优于凯撒。因此拉拢庞培至元老院派是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