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24 15:40:27 

     中国“黑社会”之根源分析 


牛金博/文 



  滋养黑社会的土壤 

  为什么时隔几十年,中国大陆的黑社会能卷土重来呢? 

  其实不仅是黑社会,还有许多社会丑恶现象都是最近二十年卷土重来的,比如嫖娼、吸毒、赌博、走私等等,都在这同一块“沃土”上获得新生。 

  细分原因,主要是最近二十年来,我们这里产生了滋养黑社会的土壤。当前中国大陆黑社会猖獗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客观上,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在这种转型中,一方面是生机和活力的迸发,另一方面又势必伴随着新旧体制、新旧观念之间的剧烈冲突,而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和防范机制还没有确立,由此导致流动人口泛滥成灾,失业待业人口大增,社会控制失范。转型期的“综合症”,恰恰是包括黑恶势力犯罪在内的各种犯罪活动滋生的温床,这是黑社会帮会团伙产生的重要原因;失业下岗的城镇就业现状,也是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形成的关键原因之一。主观上,官员腐败,造成扫黑障碍。 

  50年代,上海流动人口10万,1988年29万,增加了20倍。1998年近300万,增加30倍。这几年,外来人员犯罪率占上海发案率的1/3。他们找不到工作,就结帮作案,扒窃为主的“新疆帮”,诈骗为主的“贵阳帮”、“安徽帮”,以盗窃为主的“苏北帮”,抢劫为生的“东北帮”,盗卖车船的“温州帮”应运而生。 

  不少专家指出,我国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进入世界领先行列中了。贫富差距扩大必定造就了许许多多的“红眼病”人,看见别人先富起来了,特别是发不义之财先富起来的人,眼睛就格外红,于是一些人拿起一杆“共产”的老枪,再“共产”一次吧。 


  黑色背后总有腐败的影子 

  黑恶势力的迅速“发展”,还得益于他们与个别“公仆”的相互利用。按理说,“公仆”本应该是黑恶势力的对立面,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一方,但偏偏这二十年来,我们的某些公仆也得了“红眼病”,病得还不轻。于是,有些“公仆”或埋头搂钱,或埋头搞权钱交易…… 

  不过,比起另外极少数的“公仆”们,上述那些人还算是好的——现在最新的潮流是“权黑交易”。但官员毕竟是官员,明抢明夺明打明杀的事情还是不能亲自干,那么找谁来干呢?有需求就有市场,当然是黑帮来干最合适。 

  前不久央视报道,郑州的一个街道就把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委托给了一群黑帮,任由这群黑帮乱打乱抢、收取保护费,自己再收下黑帮们的“上贡”。而替政府收费的黑帮们居然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光明正大的名字,叫作“治安管理委员会”。 

  黑恶势力的迅速蔓延,得益于他们用金钱编织出的那张庞大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黑恶势力为获取更多的财富,千方百计地试图渗入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贿赂国家党政干部,寻求“保护伞”。腐败是黑恶势力迅猛发展的必要条件。 

  目前,警方破获的几乎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后,都能找到腐败的影子。 

  吉林省黑恶势力“于氏三兄弟” “保护伞”涉及几个县公安局民警;西安市郑卫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就是长安县财政、公安、交通部门的腐败分子五人;湖北省老河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雷新元,是以余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大的“保护伞”之一;湖南省的“庄湘吉”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后台和“保护伞”,是衡东县原县长张泽静…… 

  浙江温岭张畏黑社会性质组织,就用金钱“控制”了一批当地官员。初步调查显示,此案涉及党政机关干部42人,司法机关干部15人,金融机构干部10人。其中包括前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和温岭市前市长周建国。他们对张畏的关怀“无微不至”,张畏在温岭的别墅围墙上甚至有一块写着“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 


  黑恶势力正在染指基层政权 

  黑恶势力在非法聚敛了大量财富后,就会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同时,或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保护伞”,或捞取政治资本,再以官护黑,完成其向黑社会的最后嬗变。 

  河南省虞县利民镇的何长利犯罪集团,在1993年5月利用人大换届选举之机,由十几个拜把子成员上下活动,将何推举为副镇长。之后,何长利又利用手中的权力,将他的亲信安插在镇司法所当副所长。镇里七个基层支部中有五个支部书记、十个镇企业中有七个负责人是“他们的人”。 

  吉林省长春市的梁旭东,自1994年以来,网罗纠集社会上的刑满释放和不法人员,称霸一方,进行有组织犯罪活动长达4年之久,做案58起,涉及15项罪名,先后杀害、伤害、致残被害人51名。而这样一个公安机关正在缉捕中的“黑道人物”,竟得到了某些领导的“关照”,于1995年10月以一个假大专文凭和某事业单位“保卫科长”的假身份,办理了聘用干部手续,调入长春市公安局,摇身一变成为朝阳区分局刑警队侦查员。 

  沈阳“黑道霸主”刘涌,纠集一大批劣迹斑斑的不法分子疯狂作案。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竟然是沈阳市人大代表。 

  个别地方占据要职的黑恶势力头目,他们自身的能量,足以“自我保护”。东北某市黑恶势力头目竟是市政协法工委副主任。上级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调查,当他感到不足以“自我保护”时,在奇怪的氛围里,这位“黑老大”突然跳楼自杀。死无对证后,当地的“保护伞”们竟向公安机关兴师问罪,承办案子的公安民警没有当上“英雄”,反而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浙江温岭的张畏,为了改变身上的“黑色”,积极向政界渗透,摇身一变成为某县政协副主席、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 

  由此可见,黑社会并不仅仅如人们想像的只是有组织、有策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他们还通过各种手段向政界渗透,获取政治上的庇护甚至直接得到政治权力。 

  一位法学专家深刻地指出,反社会的黑恶势力一旦与政治、权力相结合,必然会严重破坏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政权的稳定。因此,打黑必先反腐,必须深挖和严惩黑势力在党政机关、司法队伍中的“保护伞”和“黑后台”。 



  黑色“金字塔” 


  北大法学院的储槐植教授指出,同国外相比,我国目前的黑社会还停留在较低层次。但是,以暴力为资本的黑社会“金字塔”已经形成。 

  处于黑社会“金字塔”的塔尖位置的是犯罪组织的重量级人物及其核心力量。随着黑社会组织日益健全,由头目直接指挥和参与犯罪的比率越来越小。据公安部门的一份调查显示:这种比率1993年是90%以上,1997年就下降到60%了,这也意味着中国的黑社会犯罪正逐步走向成熟。 

  而“金字塔”的第二个层次范围则更大,人数则更多,是犯罪分子中的骨干力量层。它包括犯罪联合体中次要组织、犯罪团伙的头目、以公司形式出现的黑社会中的部门经理之流。 

  这一层次中还有一类最易被忽视又最应引起注意的人群:与黑社会勾结在一起的腐败分子。 

  他们的身份是政府官员、医生、律师……他们是同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人,是积极为黑社会的发展疏通渠道、起保护伞作用的人。有些黑社会的保护伞已经发展成“网”,形成一个大的网络。 

  实施犯罪的多数为两劳释放、解教人员及农民、中学生、无业人员和职工。他们是“金字塔”的第三个层次,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