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书》—秦二世胡亥合法继位

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误,请立于胡亥为代后。”(赵)王曰:“可。”王死,而胡亥立。---《赵正书》“赵王”“赵正(政)指的是秦始皇。这段文字记载秦始皇临终前,将儿子胡亥托付给李斯,并在李斯和御史冯去疾请求下,准许立胡亥为帝。

赵正书竹简

这与我们熟悉的剧情不太一致,按《史记 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巡游暴毙后,胡亥、赵高、李斯三人密谋更改诏书,立胡亥为帝,并赐死扶苏和大将蒙恬。按其记载,秦始皇没有立过太子,秦始皇临死时下令赵高写书赐给扶苏,“与丧会咸阳而葬”。

《赵正书》是北京大学所藏一批海外回归的西汉中期的竹简文书之一,简文大部分篇幅记录了秦始皇临终前与李斯的对话、李斯被害前的陈词以及子婴的谏言等。其内容与《史记》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其中最大不同便是在秦始皇继承人的选择问题上。《赵正书》认为秦二世继位是谨遵始皇诏令。

无独有偶,2013年,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胡亥“即位文告“木牍。秦二世对外宣称:”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简文内容是秦二世胡亥继位后第一年的第一个月颁布,文中强调其继位的合法性。

兔子山遗址秦二世登基诏书木牍

这份政权确立后昭告至基层的官方文告,当然不可能说自己的位置是篡位而得,并不能作为推翻秦二世得位不正的记载。但文告与《赵正书》内容暗含的内在逻辑支撑关系,给秦二世继位是否具有合法性带来新的视角与史料。

从《赵正书》内容看,胡亥被立为太子带有匆忙性与随机性,其后在分析秦二世而亡原因时,也着重强调了这种匆忙立储不考虑品行的弊端,从而发出“胡亥所谓不听谏者也,立四年而身死国亡”的感慨。这与汉代大家贾谊在《过秦论》中“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的论述非常相似,贾谊强调秦二世继位的不正确性,却未提及其继位的合法性。

学者陈侃理在《史记》与《赵正书》—历史记忆的战争》一文中认为:“胡亥诈立一事,文献不足证,证实、证伪,都有困难……《史记》选用的故事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体现的是特定的历史认识,这种历史认识,源于楚人反秦的政治宣传,包含着汉代人对秦史有意识的涂抹。《赵正书》则反映另一种历史记忆,承认胡亥继承帝位的合法性,而将秦二世而亡归因于国君不听谏言、独断专行。“

学者辛德勇虽然认为《赵正书》的性质应属“小说家言“,但他也并未完全否认其价值,在《生死秦始皇》一书中,他写道:”司马迁与《赵正书》的作者,利用了一件同源的信实史料,而两人出于不同的著述宗旨,各自从中采摘了一部分自己所需要的内容。“

从史料来源上看,《史记》是司马迁在进行广泛的田野走访获取原始史料的基础上,参阅大量古文典籍、查阅档案及其他多种史料,并经过自己增减、提炼、加工而成。而《赵正书》的性质到底是子史类作品抑或“小说家言“,还没有一个明确定论。

正如学者孙家洲所言:“至少在目前,《史记》中所记载的秦始皇—秦二世之际的基本历史叙事框架,还不能轻言改写。“但《赵正书》的发现极大补充了秦汉原始史料较少的缺点,丰富了秦汉史相关研究领域。